中共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2024-03-15 1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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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建投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巡察组对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整改责任。印发市委巡察集团公司党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将整改要求传达到支部、部门和子公司;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委抓总、归口把关、分线负责”原则压紧靠实整改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35项具体事项细化20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31项,正按进度计划推进整改4项。

    三是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定期调度整改情况。注重建章立制,固化巡察成果,集团公司新建制度17个、修订15个,子公司层面新建制度6个、修订26个。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反馈的35项具体整改事项已完成31项。

    1.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党委强化理论武装的意识不强

     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多为书面领学,走出去、请进来学较少。2020年17次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研讨仅2次;2020年和2022年,党委中心组均未达到每年组织开展6次以上集中学习研讨的要求。”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订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月1次集中学习,每2月1次主题研讨,2023年开展13次集中学习、6次主题研讨;将各支部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指导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督导落实。二是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邀请专家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宣讲。三是制定大兴调查研究方案,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围绕《进一步健全完善经营绩效考核及运行管理机制,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等课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篇、正反面典型案例分析(剖析)报告各1篇。

    关于“理论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不够有力。党委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静下心来读原著、悟原理较少,与工作实践相脱节,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高质量发展等重要理论和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指导企业破解城市和交通建设、开拓建筑业市场、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难题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主题开展研讨4次。二是结合“四下基层”深入调研,现场解决“村镇交地缓慢与交地困难”等突出问题4个,形成“1+3”课题调研报告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子公司经营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等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有序推进。

    (2)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有差距。集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落实,2020年、2021年分别仅开展了一次。抓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够有力,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不够,少数职工党员身份意识弱化、理想信念淡化,部分员工的思想观念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履职尽责精神不足。”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集团公司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在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在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及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党建目标考核、支部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二是集团公司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作《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情处置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及业务能力。三是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分析研判、年内党委会至少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2023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2022年以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四是通过举办中青年干部读书班、开展理论宣讲等形式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兜底培训10余次,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集团公司党群统战文化中心宣传阵地内容、表现形式创新不够、形式单一,环境氛围感染力不强,缺乏互动参与元素,吸引力不够。网络平台宣传效能发挥不够充分,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和部分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未建立网评员队伍。”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集团公司党群统战文化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增配休息交流和读书分享区域。二是明确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网络平台经办人,对本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自查,注销1个子公司微信公众号。三是持续优化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内容、版面等,落实专人维护各版块平台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网等新媒体渠道,并对接市融媒体中心对公司重点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四是成立网评队伍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本部设2名网评员,各子公司设1名网评员;建立网评小组微信工作群,加强工作沟通联络。

     关于“舆情稳控意识较弱。针对噪音污染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来访分析研判解决不够,存在诱发舆情风险隐患。”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群众观点、利益的重要思想和讲话,为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提供强大思想武器;定期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发展理念。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及必要性、便民性的宣传宣导。将噪音污染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列入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挂钩;提前研判分析可能对周边群众带来的干扰和不便,积极争取市民理解支持,针对噪声污染的投诉已大为降低。

    关于“保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保密制度不健全,未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保密制度,新建了《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制定集团公司《2023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自评及安装相关杀毒软件。

    (3)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不够

    关于“公司战略发展定位认识不统一。存在依赖政府代建业务的思想,主动闯市场、拓业务的意识不够强烈。”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反思剖析,强化全员市场意识教育和职业素养,推动建设思维向运营思维转变,从思想观念上引领公司的市场化转型发展。二是通过“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制订,将各层次战略通过五年长期规划、三年滚动计划、年度计划的细化与考核指标,从组织层次上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战略分解、执行机制。加强投资管理和目标管理,修订完善《经营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和目标考核工作。三是制订集团公司《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围绕做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

    关于“对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重视不够。党委在推进解决公司负债率高、‘两区’债务化解等问题上存在‘拖、等、看、靠’思想,化解债务风险的举措较少。”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经核实,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市国资委重点监管线;紧盯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降资产负债率进度,制订投资集团等6家子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方案并督导落实,已完成阶段性目标。二是全面梳理应收各县(区)债务情况并形成专报送审相关市领导;积极对接各县(区)政府化解县(区)债务,已按期收回棚改贷款资金。三是就欠款超期满1年以上且金额较大的账款及时采用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关于“市场化经营思维欠缺。党委经营兴业的意识不强,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不足,近两年市场化投资较少,自建项目较少,收益较弱。”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剖析,引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履行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建设运营平台职能的同时全面转型市场意识。坚持“一级企业管资本、二级企业管投资、三级企业管经营”的国企改革要求,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制度体系。二是积极谋划包装新项目,包装储备重点代建项目、城市片区开发及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类及高速公路等项目26个,并持续参与南部新区、三江新区、天池片区等相关区域的片区开发。打造建投置地品牌,由参股开发为主向自主开发为主转变,已竞拍获得纸厂片区266亩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协同带动集团公司全产业链。三是通过投资孵化、收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拓展商业保理、仓储物流、产权交易等业务。四是修订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重点子企业薪酬“放、管、服”和激励政策的试点,对子公司采取“一企一策”的薪酬激励政策;有序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

    关于“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视不够。集团党委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挖掘培育企业文化内核不够,缺乏企业文化是核心竞争力的意识,班子成员亲自抓、亲自讲企业文化少,员工归属感、荣誉感不强,对企业认同度不高,缺乏内生动力。”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文化理念引领,对集团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整合提炼,编制《企业文化及企业战略大纲》,形成独具建投集团特色的文化理念系统和干部职工的共同行为准则。二是召开党委会、研讨会进行了企业文化专题研讨宣导。三是完成企业文化走廊及职工之家建设、制作集团公司宣传册及办公宣传用品等,进一步丰富企业文化载体。

    2.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用力不够

    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2020年以来,公司21人次涉嫌违纪违法被处理,党委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职工警示教育不够。纪检监察部人员不足,专业力量薄弱,难以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的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职工警示教育;开展了题为《浅谈非经营性及其他类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作》《房地产营销风险防控》的纪检监督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存在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党支部、部门对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相关人员也在会上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三是充实纪检监察部队伍力量,下属子公司也已配置纪检监审人员。四是向各党支部发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函,明确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向集团公司党委专题报告1次、年内支委班子与党员群众开展廉洁谈话不少于2次、支部书记上廉洁党课不少于1次,由集团公司选派纪检监督员督导联系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委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行动迟缓,目前尚未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尚未印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2020-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任务不够明确。”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党委会、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职工大会等先后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集团公司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集团党委定期听取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责办法(试行)》。三是修订了《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四是2024年2月28日召开集团公司2024年廉政工作大会,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了新年度党风廉政工作。

    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打折扣。班子成员未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多个班子成员2020-2022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述廉内容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寥寥数语,重‘述职’轻‘述廉’。”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主体意识,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2023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等内容。二是印发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进一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完成排查工作,同时,将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变动及时更新廉洁风险排查资料。三是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此次巡察整改及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对照剖析。四是在领导班子2023年度述职工作中,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述职报告,并长期坚持。

    (5)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关于“纪检监察业务水平需提升。问责标准不一致,随意性强。”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落实。二是在调查中对能积极配合,如实说明违法事实、主动交代违法行为及上交违法所得的人和事,集团公司纪委按相关规定并报经上级纪检组织同意后,进行问责处理。

    (6)党委抓作风建设还有差距

    关于“担当精神不足。党委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有力,决心不够大。高县川新村矿山项目2019年2月竞得矿权,至今未能正式投产。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滞后。”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多次到高县川新村矿山项目建设一线调研督导,与当地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对接协调并在2023年8月正式投产。二是全面梳理核查结算审计滞后项目,分类施策并形成责任整改台账,并按照制订的整改措施全力推进落实项目结算审计工作;截至本轮巡察时,竣工验收滞后半年以上的10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后续建设项目将以此为鉴,完工后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三是积极对接施工单位,督促内审单位,配合外审单位,妥善处理好结算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适时通过发函、约谈施工单位的方式加大配合结算力度。四是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送审时限。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兑现2023年绩效工资时完成2020年烤火费清退。二是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021年烤火费清退。集团公司已从2022年起取消烤火费。

    (7)资金管理不严格

    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集团公司研究制订了《返聘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返聘人员待遇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落实。

    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集团公司的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市总工会会费返还和员工扣缴工会会员会费,集团公司通过固定额度扣缴工会会员会费的方式收取员工工会会费。二是集团公司收到巡察反馈后立行立改,已以职工工资收入5‰的比例缴纳工会会费。三是对子公司工会扣缴工会会员会费情况已开展了检查并督促按规定扣缴。

    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力度不大。集团公司市场化营销渠道不多,持有商业资产对外租赁价格机制不够灵活,截至2023年5月底,江源半岛商业资产仍有2555㎡处于闲置状态。现有存量已出租打包资产也面临提前解除合同风险。”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以出售、出租、招商等方式多渠道持续加强资产盘活力度,2023年6月-12月期间先后通过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市企业“E路阳光”平台和隆道云“E采供协同平台”等发布招商公告,建投资管公司也在积极对外拓展招商储备意向租赁客户。目前已出租江源半岛11间商铺共1915.91㎡。二是聘请评估公司对空置资产进行市场租金评估,成功出租梁雁河湾1间(68.35㎡)、正祥小区3间共761.08㎡、皖宜小区5间共208.5㎡、五香田园小区2间共81㎡、站前广场汽车展位3个共432㎡。

    (8)对招标工作监管不到位

    关于“部分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具有排他性。”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规范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招标采购行为。二是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组织学习市委巡察集团公司党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更加关注条件设置等内容。

    关于“执行招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停止使用市企业“E路阳光”和隆道云“E采供协同”平台,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挂网招标。二是督促在后续招标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内部监督部门全过程参与招标监督,坚持做到招标文件由公司部门会审、总办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核查(备案),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关于“部分项目转包或分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机制流程,修订完善了《招选采购管理办法》,并在后续招采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中规定的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全过程参与招采监督,切实加强对招采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夯实招采人员理论基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制度,并加强与集团公司业务部门交流学习。

    (9)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够重视

    关于“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前置研究事项不遗漏。二是指导子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关于“现场管理不严格。翠屏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和宜宾城市内环线工程(叙州区段)两个项目的监理单位未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安排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现场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个别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一致的情况。”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3年6月完成城市内环线工程(叙州区段)监理人员变更手续、2023年9月到位水土保持专业施工监理工程师。二是2023年10月完成翠屏区5+1产业集群连接线建设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手续。

    关于“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现场收方计量粗糙,费用计算粗放。”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今后的工程管理收方、签证和造价计算工作中,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严谨性,确保资料准确性,同时增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效率与质量。

    3.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关于“党委会职责不清晰。”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前置研究事项不遗漏,应由董事会、总经会直接决策事项党委不包揽。

    (11)落实党管干部主体责任不到位

    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资格审核‘弹性’过大。”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业务部门解读学习《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选任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编制干部选任工作培训资料,组织各子公司干部人事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教育,督促改进,集团公司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根据《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统一将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外公示公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等工作。

    关于“执行选拔任用制度不严谨。”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编制干部选任工作培训资料,对各子公司干部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选任工作程序并做到工作资料及时规范归档,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落实选任程序、前后逻辑、公示时间、资料完整等。

    (12)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关于“人才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集团公司熟悉乡村振兴板块业务的专业人员较少,难以满足工作需求。集团公司大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派子公司任职,不利于集团整体工作高效运行。”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逐步充实集团人员力量。公开招聘3人到乡村振兴事业部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各乡村振兴县(区)公司工作指导。同时各县(区)乡村振兴公司根据实际及需要,适时补充人员以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力量。二是引进19名专业人才,安排在工程部等人员力量较薄弱的部门,确保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高效推进。三是通过“请进来”讲授、项目现场案例教学等方式,培训乡村振兴板块业务人员150余人次,邀请四川轻化工大学李启宇教授授课《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契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建投集团高标准农田实施常见问题分析及土地增减挂钩预发政策培训,召开乡村振兴政策分析会进行专题研究。

    关于“考核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现有薪酬绩效体系市场化水平不高、管理不规范,考核结果与薪酬绩效分配、提任晋升、后备培养等未密切挂钩。”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2023-2025)》,对优化薪酬体系、增强考核激励运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划。二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选拔使用力度,内部选拔中层干部12人;着眼培养复合型人才,安排5名青年企业家培养对象到子公司挂职,选派2人到市内外结对帮扶、3人到市级部门顶岗锻炼,下派23名年轻人才到乡村振兴县(区)公司历练。制订《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下属子公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落实。四是优化薪酬绩效体系并编制优化方案,形成以岗位编制控基薪、业绩贡献定绩效的激励机制等;督导子公司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制度。

    4.在“落实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3)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彻底

    关于“针对上轮市委巡察指出‘集团公司违反国有企业高管年薪制度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照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已完成企业高管有关费用清退。二是业务部门组织学习了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福利规范管理规定,并要求严格执行落实。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有4项正在按计划推进整改中。

    1.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关于“落实国企改革部署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建入章’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不全面。”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剩余整改事项正在限定时限内正常推进。

    已完成部分:一是督促个别子公司完成“党建入章”并进行工商备案。二是已选配了3个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党支部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三是完成了3家同质化或“空壳”公司工商注销。四是制订了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委派管理(试行)办法》。五是集团公司已对9家子公司及13家县(区)乡村振兴公司实现选派纪检监督员监督覆盖,对提级管理的乡村振兴县(区)公司及控股一级子公司城发设计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并逐步对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实行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委派制。

    正常推进:一是计划于2024年适时配备剩余两家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党支部书记。二是梳理集团本部及子公司现有财务管理人员及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情况,统筹选优配齐配强全资及控股一级子公司财务总监。

    2.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关于“纪检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未实现全覆盖,对高风险岗位、重点人员的提醒提示机制不健全,监督质效不高,风险防控把关不严。对企业管理人员经商办企业清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剩余整改事项正在限定时限内正常推进。

    已完成部分:一是对第一轮“七位一体”发现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督查、再审视,督促修订完善制度办法18个;督促招合部、工程二部补报了检查整改报告。二是结合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2023年度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6期。三是集团公司纪委送“课”到县(区)、进项目,深入开展党风廉洁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到联系子公司开展“上门送廉课”14次、覆盖526人。四是围绕个人基本信息及受处分情况等17个方面内容,全方位摸清集团及子公司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情”底数,全覆盖建立完善廉洁档案335份;组织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并收到排查资料700余份。五是日常通过开展集体谈话、履职谈话、任前谈话等,对内环线、乡村振兴等项目开展重点监督。六是通过“天眼”查询、面谈了解等方式,对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经商办企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理,2名中干已完成在民企任职的整改工作。

    正常推进:根据“七位一体”监督检查工作机制,2023年11月已会同招合部等监督主体对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目前已初步排查出涉及制度建设、资料管理等方面的问题20余个。

    3.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关于“档案审核不严格。‘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归档材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剩余整改事项正在限定时限内正常推进。

    已完成部分:一是对不规范填写的学历以及参工时间等进行核准,对相关材料进行规范装档。二是组织集团及子公司业务人员开展1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采取实操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选送2人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实践学习,并从2023年10月起分批组织子公司业务人员到集团公司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正常推进:对近期入职和提拔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审,计划2024年3月底完成。

    关于“中层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截至2023年5月,集团4个部门正职均空缺1年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多家公司,不符合兼职管理相关规定。子公司部分重要岗位空缺”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剩余整改事项正在限定时限内正常推进。

    已完成部分:一是结合实际稳步推进集团公司部门出缺职位干部配备,先后内部选拔了3名部长。二是通过内部选拔、外部招引等方式为8家子公司选配班子10名,进一步充实配强班子力量。三是通过“天眼”查、面谈了解等方式,再次清理集团公司中层干部经商办企情况,未发现其他中层干部存在经商办企情况。

    正常推进:一是按照“兼任全资、控股企业户数”原则开展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兼职清理,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二是计划于2024年适时配备剩余2家子公司董事长。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

    三是务实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动企业发展。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效检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2370296;电子邮箱:496246613@qq.com。

                                                                                                                                                                                                                                                                   中共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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